运输工具舱位承包和舱位互换业务如何缴纳增值

  • 作者:诺曼工商 发表时间:2020-01-16

依据《G 税总局有关中G 游客物流运输进项税抵扣等所得税税收征管难题的公示》(G 税总局公示2020年第31号)要求:

  六、有关运载工具飞机舱位承揽和飞机舱位交换业务流程可用税收分类

  (一)在运载工具飞机舱位承揽业务流程中,发包方因其向承包单位扣除的所有合同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总额,依照“道路运输服务项目”交纳所得税。承包单位因其向承运人扣除的所有合同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总额,依照“道路运输服务项目”交纳所得税。

  运载工具飞机舱位承揽业务流程,就是指承包单位以托运人真实身份与承运人签署运送服务协议,扣除运输费并担负托运人义务,随后以承揽别人运载工具飞机舱位的方法,授权委托发包方具体进行有关物流运输的生产经营。

  (二)在运载工具飞机舱位交换业务流程中,交换运载工具飞机舱位的彼此均以分别换回来运载工具飞机舱位确定的所有合同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总额,依照“道路运输服务项目”交纳所得税。

  运载工具飞机舱位交换业务流程,就是指经营者中间签署运输合同,在分别以托运人真实身份承包的运送业务流程中,相互之间运用另一方道路运输专用工具的飞机舱位进行有关物流运输的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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